利好!吉林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21.06.2016  15:48

  中国吉林网讯 降低电费,让商户、企业轻装上阵。20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以及关于2016年4月20日全部取消中小化肥电价优惠等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全面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并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中国吉林网记者了解到, 自2016年4月20日起全面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执行相同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降低省内“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降0.18分钱;趸售“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同幅度下降,上述电价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与此同时,吉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也清晰呈现。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电价调整措施及时落实到位。(记者/栾喜良 松花江网编辑/陈炳桥)

  上述信息为吉林省物价局网站截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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