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吉林省生产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请示
05.12.2016 21:07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质检总局: 根据吉林省万昌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我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2005年第78号令)的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初审,审查合格,请予以注册登记。 附件:吉林省申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及产品名单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王静波,电话:0431-8523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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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2016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