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明确门急诊留观察等医疗服务内容和价格

29.07.2015  08:25

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日前,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卫计委就就门急诊留观察(查)和小儿头皮采血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价格进行明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门急诊输液患者不得擅自收取门急诊留观诊察(查)费。需要留观的患者应符合以下条件;暂时不能确诊,等待诊断性检查结果者;病情有潜在进展危险;患者需要候床住院的。

 

留观期间要求有医护人员定期巡视,观察治疗反应,随时发现病情变化。病情加重或者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应考虑送入红区诊治。根据门急诊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留观床,一般观察床位占全院总床位5%。门急诊患者留观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之后应根据病情离院、住院或转院。

 

门急诊留观诊察(查)费项目内涵为挂号,初建病历(电子或纸质病历),核实就诊者信息,就诊病历传送,病案管理。在门急诊留观室内,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以及生命体征变化,病史采集,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准确记录并提出相应的治疗方案,及时与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必要时进行抢救工作,10元/日,不足一日,按一日计数。另外,小儿头皮采血应属于综合医疗服务类中项目编号120400002静脉注射项目,项目内涵包括静脉采血,不区分小儿和成人,不应比照的项目编号120400007小儿头皮静脉输液标准每次6元价格执行,即应按照静脉注射项目每次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3元执行。

 

省物价局指出,挂号费项目内涵中包括门诊、急诊以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病历档案袋、诊断书、收费清单。除内涵要求外,不得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