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省建设工程类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材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职称级别及人员范围
(一)申报级别:全省建设工程系列的初级、中级和副高级;
(二)人员范围:省人社厅授权评审范围(具体见2017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系列中级、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单)
二、职称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9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三、职称材料受理地点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6楼(民康路与四道街交汇,省科技厅对面);
四、报送材料明细
(一) 关于初级认定
严格按照《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认定办法(试行)》中有关初级认定的要求受理材料。
1.用人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申请(红头正式文件);
2.《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
3.申报认定人员的学历学位原件、学信网认证报告、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4.《吉林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
(二)关于中级和副高级
1.申报人员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与学历证书匹配的《入学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如用培训经历完善所学专业,需报送相关培训材料)。
2.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聘任有关证明。
3.2017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吉林省职称管理系统导出、正反面彩色打印)。附申报人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评审费(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文件执行),中级收取评审费200元/人,高级收取评审费300元/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元/人。
申报材料原件经审核后,由申报单位带回。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由办事机构留存,如最终评审通过,评审表和资格证一并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各单位以及有申报参评人员的各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为顺利报送,请提前同联系人约定时间。
(二)各类表格明确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完毕。
(三)上报评审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照职称工作纪律要求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31—88952786、0431—88957382
0431—82752520
附件:1.2017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认定有关
材料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和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
保证书
3.2017年度吉林省建设工程系列中级、高级职称
申报人员名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