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昨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2015年7月13日下午,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会议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蒋超良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吉林省全面依法治省实施规划(2015-2020年)》;《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中共吉林省委开展政党协调实施细则》;《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吉林省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吉林省科技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协调服务办法》、《“吉林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关于吉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会议指出,《中共吉林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中共吉林省委开展政党协调实施细则》是我省关于协商民主的第一个政策文件,各级党委、各有关方面要深入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坚持把协商民主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布局中谋划、推进,努力营造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凝聚起强大的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在新常态下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必须抓住人才这个关键。此次审议通过的“一个意见、三个办法”是新形势下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遵循,是人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省人才办要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工作标准、时间进度。各相关部门要拿出更细的措施、更实的办法来跟进配套、落实执行,确保释放政策红利。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吸引、用好各类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强化激励机制,促进更多的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注重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着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努力集聚吸引更多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
会议指出,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上一次里程碑式改革。这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牵扯利益群体多,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要切实保障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实现平稳过渡,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部署,是人事干部制度的重要调整。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重要举措,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实施过程中不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把政策宣传好,把好事办好。
会议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各地和相关部门,要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改革方案》的相关内容,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要提早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对于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预案、充分准备,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省委改革办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