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吉林省妇女创业创新选拔赛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妇联: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关于举办中国妇女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工作要求,做好我省参赛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她”行动,引导激励广大吉林妇女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中展现巾帼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我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省妇联决定举办吉林省妇女创业创新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巾帼创新业 喜迎十九大
二、赛事时间
2017年6月下旬
三、赛事目的
贯彻落实中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决策,搭建妇女创业创新展示和服务平台,发掘适合女性创业的优秀项目,培树优秀女性创业创新人才,提升妇女双创能力,促进女性中小微企业创新性发展,激励妇女同享“她经济”,共创“她未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我省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赛事流程
选拔赛分各地推荐、复评、终评三个阶段。
(一)各地推荐
1.各地妇联可从各地举办的相关竞赛中选拔推荐,也可结合各自实际直接推荐,或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荐。
2.社会推荐。有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推荐。
3.网上自荐。有参赛意愿的妇女团队或个人通过网络渠道自行推荐。
(二)初评
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对项目提出优化意见,确定进入终评的项目。
(三)终评
采取项目路演、项目答辩等方式评选出优秀项目。
五、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对象为女性个人或团队,团队的项目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须为女性,有明确的创业计划书。
2、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团队,工商注册登记时间须在5年以内,即2012年3月1日以后注册,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国统字[2011]75号)。未注册公司的参赛团队或个人,要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3、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4、参赛项目创新性强,有特色,具有成长性和投资价值,且尚未进行过B轮融资。
5、鼓励首创精神,已在全国同类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或团体不再参加竞赛。
6、参赛项目经营规范,参赛选手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7、参赛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参赛项目应为团队原创,严禁抄袭或剽窃。
8、参赛项目名称规范,在参赛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名称。
9、吸纳女性就业人数多,社会效益明显。
六、奖项设置
选拔赛设优秀项目奖若干个,获奖项目将代表吉林省参加中国妇女创业创新大赛,并由相关创业创新“她”空间、创投服务机构、投资基金等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七、 相关要求
(一)各地妇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选拔赛组织、项目及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地区团队参赛的组织联络、沟通协调和有关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本地区创业创新“她”空间的作用,给予项目推荐和专业指导。
(二)各地妇联要加大宣传,围绕“巾帼创新业、喜迎十九大”主题,深入挖掘女性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女性创业创新成果,充分展示女性创业创新风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赞誉妇女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 请于2017年6月17日前将“吉林省妇女创业创新选拔赛报名表”和创业计划书发至省妇联妇女发展部,并做好项目路演准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明晶
电 话: 13039131186
传 真: 0431-81162388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吉林省妇女创业创新选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