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吉林省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03.12.2014  10:49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水务)局,各县(市)水利(水电)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2014]1895号)和水利部《关于落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建管[2014]212号)要求,我省建立了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制。为做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现将《吉林省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相关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建立完善责任制,尽快明确所属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建后管护等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