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动管理环境资源案件

22.06.2016  15:12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仪式日前在长春举行。 

  环资庭的成立是吉林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最新成果,标志着吉林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跨入专门化审判的新阶段。 

  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第一、第二审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并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 

  当日,吉林省高院还召开了“守护白山松水,打造美丽吉林,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吉林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例。 

  为严格依法审理好环境资源案件,除了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吉林省在电子法院建设中,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动态管理,设立环境资源管理模块,对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实行动态管理,专项分析。 

  在环境资源案件执行中,吉林省各级人民法院和环保部门积极配合,确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民事责任落实到位,并创新执行方式,建立回访制度,监督被执行人对污染的治理、整改措施以及生态恢复履行到位,实现生态环境的完全恢复。 

  此外,对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经审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及时组织实施强制执行;对涉及环境资源审判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试点省份,吉林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起草制定了《关于规范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活动的若干意见》。目前已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尚有几起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正在会商研判中。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