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创新机制 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喜见成效

13.05.2016  11:20

  2016年是林地清收的最后一年,也是还林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完成年度林地清收还林任务,实现“三年清收、五年还林”目标,全省各地党委、政府精心组织,高位运作,全力提供清收还林组织保障。截至到3月末,全省已累计完成造林25.6647万公顷,清理收回流失林地77.1万公顷,占省林业厅核实流失林地面积的93.3%。

  从各地进度情况看,白山市、四平市清收进度较快,清收林地面积已经超额完成三年任务;辽源市、延边州、松原市、通化市、白城市、长春市、吉林市清收林地面积分别完成总任务的98.5%、95.8%、95.2%、93.8%、89.7%、、88.5%、87.9%。尤其桦甸市采取的“两权分离、承包还林”举措,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桦甸市共清收林地19990.9公顷,还林9301.85公顷,分别占年度清收和还林任务的109.02%和84.47%,达到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预期。公主岭市、农安县、通化县、集安市、敦化市、镇赉县、临江市等25个县(市、区)已经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清收任务。

  全省各级部门全力以赴,吉林市财政拿出1000万元用于清收还林工作,其中500万元以“以奖代投”的方式用于解决工作经费,500万元用于还经济林、灌木林造林补贴资金补差。通化市把林地清收还林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户投资近1000万元,确保苗木款足额到位。四平市、辽源市分别筹措资金1420万元和1390万元,用于还林苗木补贴。柳河县印发了林地清收暨打击破坏林业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宣传册和致全县农民朋友做好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公开信,广泛宣传林地清收相关法律、法规。东辽县、双辽市等县(市)将清收还林内业资料进行数据化管理,形成历年清收和还林示意图库。镇赉县通过落实“谁投资、谁受益”和“地随林走、谁造谁有”的林业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林地清收造林。

  接下来,全省林地清收工作将进一步落实林地清收还林责任制;进一步加快还林步伐;进一步加强对已清收林地还林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和毁林复耕行为力度,巩固林地清收还林成果。 (吴林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