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22.09.2015  09:57

  据@吉林发布消息,吉林省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正式实施。该险种的保险责任包括公安民警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病故、被认定为因公(因战)伤残等,保险金额按伤害程度确定为1.5万—27万元。全省4.3万名公安民警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