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铲除参地上的“腐败”
2016年初,和龙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朴圣铉在走访时发现,和龙市人参种植地存在非法占地的情况,凭借多年的经验,他猜测这背后可能会存在职务犯罪行为。
朴圣铉随即带领侦查人员到和龙市农业部门对处罚卷宗进行调阅,很快就发现了问题。
和龙市的刘某此前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此外,通过到和龙市农业局还了解到,和龙市从2010年到2012年每年只有20公顷参地指标,但是2013年全市参地指标数额突然增加到30公顷,而且刘某于2013年种植人参地数量增加到了14公顷之多,接近总参地指标数的一半。
“这其中肯定有猫腻!”朴圣铉断定。
侦查人员随即秘密对刘某展开初查,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们事先做足了功课,了解人参栽培及行情,乔装成买参的商贩进行暗访。
侦查人员通过林业局提供的刘某种植人参的具体位置,驱车前往刘某种植人参的山上进行实地勘察,因为山路陡峭,车辆无法通行,侦察人员只能徒步上山。在刘某的参地里,侦查人员以买参人的身份与看参工人交谈,看参工人毫不避讳地说:“我们老板非常有实力,很多事情都能摆平!”
暗访中朴圣铉还发现,有一块非法占地分属两个人,管理部门对这两个人已经进行了行政处罚,而实际上,刘某才是这两块地的真正主人。了解上述情况后,检察机关对刘某进行询问。询问过程中刘某言辞闪烁,决口不谈有关2013年种植人参用地情况。
“我们查询了他的手机,意外地在他的手机中发现一段不完整的视频,视频内容是刘某拿‘一兜子’现金到某单位领导办公室的情形,视频并不完整,这很可能是行贿的证据。”朴圣铉说,他立即安排人员与刘某继续交谈,另一方面派人前往延边州检察院,利用技术手段对视频进行恢复。一个多小时后,残缺不全的视频被恢复出来,结果显示刘某前往行贿的地点是农业局。
检察机关立即对刘某进行审讯,但审讯异常艰难。
“我是省里扶持的种参大户,有很多领导都认识我,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刘某很是气焰嚣张。
然而,随着交锋逐渐深入,尤其是办案人员将刘某行贿的视频摆在他面前的时候,刘某的气焰被压下来,对自己给原农业局局长裴某、副局长黄某,财会中心主任李某行贿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和龙市参地种植面积总共只有20余公顷,分配下来后,刘某也只能合理申请到3公顷至4公顷,为了申请更多指标,刘某不断到农业局“做工作”,裴某、黄某、李某三人商议,决定为刘某索要10公顷参地指标,按照每公顷4万共收取刘某40万元。
“我们和龙市地方小,一旦有个风吹草动,消息很快就能相互知道。”朴圣铉说,涉嫌犯罪的这三个人都已经是各个部门的一把手,原农业局局长裴某已经是和龙市审计局局长,原农业局副局长黄某已经是东城镇党委书记,李某已经是和龙市财会中心副主任,这几个人的职务虽然不高,但在和龙市来讲,都是“数一数二”的人物,侦查人员担心一旦展开大范围调查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打草惊蛇,将对以后的讯问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在固定刘某的口供后,经过向上级领导请示,集结了全部办案力量,撒下天网,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三个人措手不及,对收受刘某40万元现金并为其索要参地指标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6年6月14日,和龙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裴某、黄某、李某犯单位受贿罪,调离原岗位,免予刑事处罚,追缴违法所得40万元,并对农业局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