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进一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会议召开

12.10.2015  09:44

     

9月29日,吉林市进一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会议在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局召开。吉林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景柱主持,市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李景柱副局长传达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刘立新代表市闲置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吉林市政府对吉林市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高度重视,已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但从年初以来的总体情况,看处置工作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闲置土地处置率偏低,网上疑似闲置土地量大;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大,推进和提高进展缓慢。 

会议强调,吉林市各地要高度重视闲置土地清理和批而未供土地供地工作,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一要找准原因,区别处理。对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该收回的要立即收回,近期能够完成开发建设的要重新确定开、竣工期限完成处置。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在依法履行调查和认定程序之后,该收回的要收回,该收闲置费的要收闲置费,一定要依法处置整改到位。二要逐宗整改,限期落实。对已经发现的尚未完成整改的闲置土地和网上的疑似闲置土地,要逐宗核实情况,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三要强化措施,消化供应。要尽快采取有效方法措施,加快落实征地拆迁、安排新项目上马等工作,抓紧办理供地手续,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四要督导落实,执纪问责。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考核,将供地率、巡查率作为重点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到达整改的最后期限仍未能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确认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据相关规定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