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局探索建立工业统计新制度
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吉林市统计局结合工业统计制度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积极探索工业统计新方法、新制度。
一是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认定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库,改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部分统计监测方法,进而推进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吉林市局从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企业库着手,联合科技、发改、经济等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为标准,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产品或服务入手,开展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的认定工作。
二是建立工业统计信息服务制度。结合工业经济运行中呈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做好工业统计信息服务的监测、预警工作。以统计专报的形势,一事一议、言简意赅地反映当前工业经济的新变化;以统计分析的形势,高屋建瓴、全面深刻地将剖析工业运行情况。统计专报和统计分析两种信息提供方式相互补,统计信息服务工作的全面性、价值性、预判性增强。
三是建立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工业统计指标体系制度。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涵盖了反映工业质量效益的工业综合产能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每百元资产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等多项主要指标。吉林市局紧紧抓住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这个有利时机,加快完善反映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工业统计指标体系。针对这些指标认真研究,并从这些指标入手,完善和丰富工业效益质量的监测和分析工作。
四是建立工业名录审核前移制度。有入库的新企业,才有新的增长点。为此,吉林市局加强工业、普查等专业间的密切沟通,并联合工信部门,主动做好工业名录增量工作,及时掌握地区内的成长型工业企业和够规模的新增企业情况。对入库企业的申报材料前移审核关口,提前介入审核工作,变事后核查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核查方式。对疑似“问题企业”及时派出核查组,有效阻止“问题企业”上报及反复修改后上报,确保入库企业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