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与合租室友不合找人实施抢劫“出气”

14.12.2014  13:11

“别动,把包给我……”一名20来岁的男子,手持折叠刀,架在了女学生牛某的脖子上。而让牛某更想不到的,来抢劫自己的这俩男子,竟然是自己同学邢某和其表姐一手策划的。

牛某今年21岁,是 长春 市某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今年的今年3月1日凌晨回家的路上,她经历了不愿回忆的一幕,“我被俩男的抢劫了,其中一男的还用刀架着我的脖子,我的包被他俩拿走了,里面有钱、卡……”事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牛某回忆,2月28日23时许,她在KTV唱歌,合租室友邢某约她吃饭,当时还有邢某姐姐刘某,事后三人途经大经路时,牛某发现身后有俩男子跟着她们。因为邢某要和刘某一起住,而牛某就自己回到住处。在住处缓台位置,跟在她后面的俩男子就动了手。

“一个男的高个,1.78米左右,20岁左右,平头,小眼睛,长脸,很瘦,上身穿橘色棉服。另一名小个男子20岁左右,中等身材,正常头型,方脸,身穿黑色毛领大衣,二人均为东北口音。”牛某报了警。

3月2日22时,民警在长春市宽城区某旅店将持刀抢劫的二人抓获。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发现邢某、刘某有指示他人作案的重大嫌疑。而邢某、刘某承认并交代了指使常某、单某抢劫牛某的犯罪事实。

20岁的邢某和牛某俩人本来是同学,“她平时总骂我,也不尊重我,我就寻思教训她一下。”邢某回忆,在2月中旬的时候,她的表姐刘某来到她住处附近的旅店居住,她就向表姐告状,说牛某总欺负她。正好这期间,有一名男网友总向她借钱,她们姐俩一商量,决定让常某抢劫牛某,这样还能帮助常某解决缺钱花的问题。

用刀实施抢劫的常某说,邢某是她的女网友,俩人在网上认识已经两年多了,而刘某是通过邢某认识的,而和他实施抢劫的另外一名男子单某,则是他以前在饭店干服务员的同事。

常某交代,在实施抢劫之前,邢某和刘某说会为他提供牛某的行走路线、时间、衣着情况,而且在案发前一两天,邢某和刘某俩人还带着他去认牛某,随后他们就研究出了抢劫方案。

按照计划,邢某、刘某和牛某一同回家,常某和单某俩人跟在三名女生后边,按照计划,常某和单某俩人在缓台位置等牛某,然后对牛某实施抢劫。俩人抢走了牛某的包,牛某的包内有现金1620元,和若干张银行卡。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邢某、刘某、常某、单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

陈媛媛  刘莹  记者  张世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