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26.01.2015  12:06

                                                                                                                                                                                                                                                                  供销经字〔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以电子商务为主要方式的现代流通发展迅猛,对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和挑战。为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现代流通方式。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经营创新层出不穷,呈现出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0万亿元,是2010年的2倍多。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85万亿元,约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8%,近五年平均增速高达63.6%,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的3倍多,网络销售成为拉动内部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新动力。

  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立足自身实际,抢抓机遇,电子商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看,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依然存在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人才和技术缺乏、发展缓慢等问题。目前,全系统共有电子商务企业近80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近3000亿元,约占全国交易总额的3%;网络零售额80亿元,约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4.3%,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领域和阵地面临着电子商务的严峻挑战。为此,供销合作社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步伐。这是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也是整合系统网络和产品资源、打造上下贯通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手段。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三个适应”、“三个服务”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点优势,以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加强不同类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与融合,全力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经过3-5年努力,全系统构建起全国电子商务平台和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相互支持、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成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方式、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重要支撑。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三)大力开展B2B电子商务。积极应用电子商务进行商品批发交易和跨境贸易,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立足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充分发挥大型骨干流通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建设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的网上批发交易。以农资、棉花、再生资源、茶叶等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业务为主要对象,推动面向整个行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产业链和供应链,为生产企业和分销企业间、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间网上交易提供第三方服务,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行业影响力和主导能力。

  (四)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整合当地农产品资源,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开展网上销售,注重打造地方特色,塑造地方品牌,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联合农民合作社、商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连锁经营服务网点,重点发展面向本地区的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有条件的地方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追溯体系,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开拓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

  (五)努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发挥县级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子商务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牵头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组织者和引领者。以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社)等基层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整合当地农村商业资源,培养农村用户的信息化消费习惯,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代购代销、电子支付、票务代理、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多种服务,着力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从农村互联网应用的现实条件出发,将供销合作社基层网点作为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节点,通过与知名电商合作等形式,合作共用基层网点、终端设备等,引导农村商业电子商务化,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六)加快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是现行条件下抢占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的重要切入点。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发挥熟悉当地市场、配送成本低的优势,利用实体网点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以辐射本地区为主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O2O经营方式。选择特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商品,制定灵活适宜的经营模式,打造具有不同产品和地区特色的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层次和消费偏好的市场需求。

  (七)抓紧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对推进系统电子商务工作具有关键作用。在区域型、专业型平台的基础上,由中国供销集团公司牵头,联合省级供销合作社,引入战略投资者,整合系统资源,创新运营模式,进行产品和平台的嫁接,搭建一体化的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使之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总平台,提高规模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要具备交易功能,实现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线上对线下(O2O)等交易方式;另一方面要具备服务功能,为系统发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金融、信息、质量和人才等服务。

  (八)积极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方式。以系统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科研院校为主要成员,组建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联盟,并以此为基础,适时成立系统电子商务协会。加快农资物联网的推广应用。搭建供销合作社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积极拓展供应链融资、仓储物流监管、信息和指数发布等延伸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土地流转,探索大数据驱动下的订单农业,以预购与预售方式,将交易、物流、技术、金融等电子商务服务融入农业生产,实现“以销定产”、“产地直供”,塑造新型农业产业价值链。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加快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开发带动市场需求的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新模式,努力抢占电子商务发展的制高点。

  四、保障措施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成立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大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并将电子商务工作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确保早见成效。

  (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财政、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整合“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支持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供销合作社也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参与地方电子商务平台和园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十一)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开阔用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加大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积极吸纳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技术骨干,引领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实用技术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电子商务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十二)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各地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发展模式,总社和省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进行总结,抓好业务指导,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1.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方案

   2.县级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实施方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