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紧急通知
供销发明电经字〔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近期,一些地方先后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踩踏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深刻汲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作出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1月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现对做好全系统2015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巩固安全防线。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重特大安全事故,再次暴露出部分地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得力、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再次警示安全生产这根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真正把安全生产红线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线,强化安全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急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全一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最坚决的态度、更大的力度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把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迅速安排部署,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确保不出问题。要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将安全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和各个员工,切实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三、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春节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集发期。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人。要加强对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购销合同,加强流向信息化管理,严禁批发经营非法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将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要强化对系统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严防零售网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防零售网点超规模、超品种、超范围经营,严防零售网点人员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确保经营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岁末年初,生产经营建设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狠抓预防和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棉花、农资和再生资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产运储销等诸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商场、超市和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系统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商品供应,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保障城乡居民消费需要和价格基本稳定。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检、抽检、互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力求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科学,杜绝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