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纪委关于廉洁过中秋、国庆“两节”的通知

06.11.2014  16:50

  省监狱管理局、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市(州)司法局、扩权强县试点市司法局、省直监狱戒毒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党委(支部),长白山司法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严控“节日病”,狠抓主要时间节点,现将廉洁过中秋、国庆“两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增强廉政自觉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时间节点,加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坚决纠正不正之风的主动性、自觉性,坚决克服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等待观望、消极应付等思想,增强廉政自觉,强化作风养成,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和不落实的顽症,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廉洁过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意识。

   二、  强化主体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确保廉洁过节的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更是具体实践者和被监督者,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做出样子,带头接受监督,带头负起责任,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落实六个“坚决不”:坚决不用公款赠送或接受月饼节礼、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坚决不用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不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转嫁或摊派费用;坚决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  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厅《关于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在“两节”期间,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检查抽查、设立群众举报电话等方式,重点检查以各种名目借口和更加隐蔽的方式规避监督的行为,如,将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变相收受礼金、礼品;到单位食堂、农家山庄、办事处、培训中心大吃大喝;赠送网络电子代金券等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作为政治事故,从严从重处理,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厅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431-8275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