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院司法公开理论文章入选《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2019)》
2019年12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法治蓝皮书 中国司法制度法治报告(2019)》发布暨新时代司法与国家治理研讨会在广州市举行。
吉林高院审管办李忠义主任、王淑媛副主任共同撰写的《司法公开的中国实践与制度完善研究》文章入选《中国司法制度发展报告(2019)》。《司法公开的中国实践与制度完善研究》一文立足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实践,在充分凝练司法公开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从司法公开的理论基础、司法公开的历史进程、司法公开的宏观推进、司法公开的微观实践等维度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和深入研判,总结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将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改革举措,以制度建设为引领,以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效明显。同时,随着司法公开的深入发展,在国家制度层面的体现,不仅是作为一项宪法原则纳入基本诉讼制度,更是作为促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正义、树立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在依法治国方略中予以实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司法公开工作依然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需要从健全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建立司法公开内外服务体系,完善司法公开体系化建设,构筑司法公开新格局等方面对如何推动实现司法公开从快速发展向全面深化顺利迈进进行深度思考谋划,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据悉,2015年以来,吉林法院借助吉林省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的有利契机,在省高院的统筹部署下,以上率下,三级联动,全省法院率先在国内全面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同时,将司法公开作为工作着力点,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法院,司法透明度评估结果连续四年持续位居全国前列,被社科院法学所形象地评价为司法公开的“吉林现象”。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