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铁2号线建设实施房屋征收

19.03.2015  10:11

东亚讯(记者 单立国) 18日,记者从长春市绿园区政府获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地铁2号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内容如下:征收范围:东起长沈铁路线、西至西环城路、南起景阳大路中心线以南120米、北至景阳大路中心线以北110米、沿景阳大路、正阳街、泰来街两侧。(以长春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图纸为准)

征收部门: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实施。

签约期限: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搬迁期限: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