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长春市地铁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11.04.2017  16:13

关于召开长春市地铁票价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促进公共交通健康发展,科学制定长春地铁票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春市发改委拟于5月中下旬召开长春市地铁票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5人。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利益相关方15人。

二、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1、具有长春市户籍,在长春市城区长期居住,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以公共交通出行为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4、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媒体和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人员5名,参会新闻媒体按实际报名数量参加听证会。

四、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和旁听人员通过社会报名公开选聘;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改委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五、消费者参加人及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1、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及旁听的报名者持身份证,于2017年4月27日前到长春市发改委经营性收费管理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市政府二楼1243房间)报名(每天9: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田嘉波、张恩齐;联系电话:88777170。也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下载网址:长春市发改委网站(www.ccdrc.gov.cn),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报名结束后将按报名顺序编成序号,公开随机抽取。

2、新闻媒体参加听证会可向市委宣传部报名。联系人:宋昔徽;电话:88776234

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以及听证会时间、地点等内容,将于听证会召开15日前向社会发布。

 

 

长春市发改委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