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说好“私了”对方却不认账

14.01.2015  09:32

    新文化讯(记者 刘长宇 通讯员法旬月)近日,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袁某在高速公路驾车发生了事故,对方全责,双方约定事后私了,但对方却不认账了,最后民警经过鉴定确认了事故责任,对方只得承认。

    1月1日,袁某驾车从沈阳返回黑龙江,在京哈高速公路长春方向904公里处,一辆牌照号为吉C的绿色丰田越野车变更车道,两车相刮后,袁某的捷达又撞上了隔离墩,车辆严重损坏。对方驾驶员张某称着急送朋友去飞机场赶航班,袁某就同意留下对方联系电话,商定次日解决。

    过了一会儿,袁某拨打张某电话,却无人接听,于是报警。长平大队案件中队民警张荣坤、魏金勃接案后,通过指挥中心对张某的越野车进行拦截布控。当天17时许,张某驾车返回四平时被四平收费站民警拦截。

    民警同袁某赶到四平收费站,经了解,袁某记错了电话号。但张某不承认变更车道肇事,说是袁某违法导致事故。民警经过检验,判断出肇事者为张某,张某只得承认,并愿意承担对方的车损。经估算,袁某的车损达两万余元。

    民警提醒驾驶员们,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场未能达成一致,就不要约定事后再“私了”,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变故导致损失,如果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应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