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发挥新作为 为法治长春建设做出新贡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7月6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顾问聘任仪式。聘任仪式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强宣读了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钱万成向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颁发了聘书;立法顾问代表作表态发言。
钱万成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受聘的20位立法顾问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各位立法顾问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喜事。各位立法顾问不仅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养好,而且很多同志在各自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兼具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希望大家充分发挥智慧和才干,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当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高参。
钱万成强调,要切实承担起顾问责任。从实际出发,在宪法和上位法的指导下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法规体系,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地方立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长春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必须在市委领导下,在政府支持下,组织社会力量,群策群力、齐心合力,承担起这项政治任务。各位顾问要切实担负起顾问责任,咨询建议,审查审议,把关定向,协助专门机构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之法,立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之法,立有实效有作用、管现实也能管长远之法。
要充分发挥顾问作用。紧跟立法需求,积极为选准选好立法项目建言献策。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正确把握服务长春全面振兴发展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按照新立法法赋予的立法权限,以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为重点;充分考虑立法项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积极对今后立法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具体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好年度立法计划,选准选好年度立法项目,共同推进我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
充分发挥专长,努力为提高立法质量定向把关。推动合法立法,对草案内容、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不违反上位法、不超越职权、不违反法定立法程序,确保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推动公平立法,保证公民合法权利得到保障,保证公民义务设定合理必要,做到权利与义务平等,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防止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推动务实立法,立足长春实际,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在制度规范设计上力求明确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在立法模式和体例上力求科学有效、简便易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要努力做到履职尽责两不误。各位立法顾问要统筹兼顾,合理摆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好顾问职责,努力做到履职尽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委会的立法工作安排,积极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论证、立法咨询、立法听证和立法后评估等各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民意,积极发表意见建议,努力使地方立法工作与市人大的重点工作相适应、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相适应;遵守工作规则和保密纪律。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强化服务保障,积极为立法顾问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参与立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衷心希望新一届立法顾问团全体同志珍惜机会,履职尽责,为实现“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备的具有长春特色的法规体系”做出贡献,为推进法治长春建设做出贡献,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贡献,以优异的法治建设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剑、吕凝、王明德出席聘任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琳主持聘任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