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丽: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 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张高丽在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 顺应人民群众意愿
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11月17日,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刘建生 摄
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张高丽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顺应人民群众意愿,扎实做好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张高丽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审议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张高丽强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遵循规律、积极稳妥,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坚持存量优先,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需求;坚持加快中小城市发展,增强集聚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的意愿,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在制度安排上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更多选择,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要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抓紧制定《居住证管理办法》,做好户籍制度改革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财力保障等相关领域改革的衔接。
张高丽要求,一定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根据中央总体部署,抓紧出台本地区户籍制度改革具体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使户籍改革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改革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跟踪评估、督查指导,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要做好宣传工作,凝聚各方共识,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主持会议。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农办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