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举行“吉林省居住证首发仪式”

26.04.2016  14:52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精神,切实做好居住证政策宣传工作。4月21日上午,省公安厅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户政大厅举行“吉林省居住证首发仪式”,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正出席仪式,并亲自为全省第一位申请人发证。厅户政管理总队、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首发仪式。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做出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助推吉林振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即可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凭证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等6向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等9项便利。

  活动当日,10余家省级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