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团省委共同举行关爱帮扶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
省司法厅与团委共同举行关爱帮扶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仪式现场
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活动仪式上讲话
团省委书记程龙在活动仪式讲话
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主持活动仪式
与会领导为被帮扶人员代表发放救助金
12月13日上午,由省司法厅与团省委共同举办的“关爱帮扶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活动仪式在省女子监狱举行。
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团省委书记程龙,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团省委副书记牟大鹏、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冯刚,省司法厅、团省委和省监狱管理局相关部门领导,各市(州)司法局安置帮教处(科)长,省女子监狱领导和部分监狱民警出席了活动。部分受救助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代表,省女子监狱近500名服刑人员参加了活动。活动仪式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主持。
经过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各监狱推荐,并通过受资助人所在社区核实,省司法厅和团省委审定,确定了40名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为帮扶救助对象,每人发放帮扶救助资金2000元。活动仪式上,与会的各位领导向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代表发放了救助资金。
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团省委书记程龙,省女子监狱政委王力军分别在仪式上讲话。受救助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讲话中强调,这次活动目的是要通过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决部分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现实困难,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唤起全社会对这部分特殊人群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凝聚起建设和谐社会的“正能量”。今后,省司法厅将建立关爱帮扶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长效机制,有效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将继续同团省委共同协作,不断扩大帮扶范围,让更多的孩子得到救助;不断拓宽帮扶领域,在物质帮扶的基础上,实施必要的精神帮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好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这一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平安工程。
团省委书记程龙在讲话中指出,关爱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是共青团组织履行基本职能应尽之责,是创新社会治理应有之为。下阶段,团省委将继续联合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开展符合群体特点的专项行动,引导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未成年子女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为有需求特别是经济困难的家庭提供有效的帮扶,营造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使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浓浓关爱之情。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好综治委青少年专项组组长职能,着力构建“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受救助的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代表在发言中对省司法厅、团省委给予他们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关爱和关怀,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并表示将从这次活动中得到启迪和鼓舞,坚定重新做人的信念,扬起生活的风帆,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用自己的双手开创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厅安置帮教处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