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公园不文明行为或被罚款500元

05.05.2015  12:11

  摄影 晓岩 男子南湖边用洗洁精刷车。

  长春晚报记者 晓岩

  假日里在公园游玩本来是很舒心惬意的事,但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在破坏美丽风景的同时,也影响着其他游客的心情。3日下午,市民张先生经过南湖公园时,发现有人竟用洗洁精在南湖内清洗自行车。

  “在南湖水里清洗自行车,用的还是洗洁精。”3日14时许,市民张先生途经南湖大桥时发现,南侧一名年轻男子将自行车推到湖边后,开始清洗自行车。

  张先生表示,该男子在清洗车圈车座等部位时,为了干净还拿出了一瓶黄色的洗洁精。“在聊天中,我了解到这辆自行车是该男子花1000多元买的二手车,平时上下班骑,最近风大吹得有点脏,就骑到南湖来清洗一下。”张先生说。

  “他的自行车是干净了,但湖水多少受到点儿污染。”张先生说,如果其他人也这样做,就会影响南湖的水质,他希望市民在清洁自身物品时,要注意周围的环境。

  据了解,根据《长春市公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园内禁止翻越围墙、栏杆、绿篱、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违反该规定的,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劝阻、责令改正;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