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肇事宝马车系原车主抵债 司机已被刑拘

21.06.2015  11:36

  #事故通报#6月20日13时53分,我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宝马”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转行驶的“马自达”牌轿车,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被撞出租车驾驶人受伤。肇事驾驶人事发后离开现场,后被警方找回并控制,目前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20日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友谊河路石杨路路口的交通事故,经南京警方连续工作,现已查明:肇事嫌疑人王季进(男,35岁,江苏省靖江市人,暂住南京市江宁区),2001年与妻子从原籍来到南京市从事水电装饰材料销售。6月20日13时4O分许,王季进驾车从某装饰城前往江宁,途中肇事,弃车逃逸后被抓获。经勘查,事故现场未发现毒品。

  据王季进妻子陈某某称,陕AH8N88“宝马”牌轿车系2014年底由许某某抵债给王季进。

  经调查和鉴定,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目前,王季进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肇事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