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帮助包保户办理残疾证落实政策性补助增加贫困户收入

14.07.2016  14:11

      2016年6月,厅机关服务中心通过走访省市各级残联,了解相关扶贫政策、评残标准、适用范围及补贴标准后,认为包保户包保户解永水双侧股骨头坏死,下肢失去行动能力,包保户张富双手骨关节病变,生活自理能力受限的伤残情况应该符合国家的评残标准,便陪同包保户解永水、张富去申办残疾证,经大安市残联、市医院等部门审核、评验,最终为包保户取得了残疾证,包保户解永水被评定为二级肢体残疾,可享受护理补贴:每年1920元,张富被评定为三级肢体残疾,可享受残疾补贴:每年960元。通过帮助包保户申办残疾证,增加了包保户的政策性收入,改善了包保户的家庭生活水平,使包保户深切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厅扶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