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活动监管

19.09.2019  16:41
  

   本报讯 记者王钰报道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下发管理办法,对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10月15日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信息将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017年9月,国务院取消了由原国家林业局负责的“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国家林草局将通过全国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的监管。把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活动情况及防沙治沙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中期督促检查和期末综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考核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要指标。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活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开展生态状况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公开政务邮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尽快处理。

  国家林草局在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征求意见时,将重点审查是否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省级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或涉及国家安全、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情形。二是建设活动实施后,封禁保护区仍符合设立条件,生态服务功能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经批准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批复内容进行施工,落实好防沙治沙措施,严禁对批复范围以外的封禁保护区域造成破坏。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造成封禁设施和固沙压沙措施毁坏的,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予以修复完善。

  建设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文件或材料信息、未经批准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建设活动对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生态状况破坏较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将被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职工运动会举行
     本报讯 记者王钰报道 8月30日,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