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4.03.2016  11:53

  吉建城〔2016〕20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公用局、行政执法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公用局、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步伐,完善城市道路功能,消除城市桥梁安全隐患,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道路桥梁作为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交通和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先后发生了多起桥梁倒塌、路面塌陷、窨井伤人等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各地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建城[2014]90号),深刻吸取兄弟省市发生城市道路桥梁重大事故的惨痛教训,自觉克服麻痹思想和“重建设轻管养”现象,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本地城市道路桥梁检测与养护维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部门合力,狠抓城市道路桥梁检测与养护维修管理工作落实,加大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力度,消除城市道路桥梁隐患,保障城市交通和公共安全,更好地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各地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近期,各地应以改善城市道路网结构、提高城市道路网密度、加强背街小巷改造为重点,合理安排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加强城市次干路、支路网、背街小巷微循环系统等建设,打通断头路,科学配置步行道、自行车道及公交专用道等设施,不断完善道路网结构,解决城市拥堵问题,提高城市道路畅通率。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要求,请相关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进展情况(见附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延边地区由延边州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 

  三、强化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 

  各地要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旧城改造、新区建设道路桥梁的管养单位,落实养护责任,确保所有的城市道路桥梁都纳入养护监督体系内,不遗漏一座桥梁。城市道路桥梁管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城市道路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城市道路桥梁进行养护、维修,及时排除城市道路桥梁安全隐患,保持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各地于2016年7月20日前,要建立完善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档案,提高城市道路桥梁服务水平。 

  四、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加固和改造 

  各地要按照《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管理办法》、《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城市桥梁检测评估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继续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测评估,各城市应尽快完成城市桥梁的安全检测,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对判定为危桥的,要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人,立即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016年底前,各地必须完成对危桥的加固改造,保证所有桥梁在安全受控下运行。 

  五、推进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的通知》(建城[2014]9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桥梁管理,提升对城市桥梁的管理水平,2016年8月底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省、市、县三级城市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并组织培训和桥梁信息录入工作。请各地于2016年8月底前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桥梁普查工作,逐桥建立档案,做到一桥一档。认真填报《吉林省城市桥梁管理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将电子文档报省厅(延边地区由延边州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全省于2016年年底实现城市桥梁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推进全省城市桥梁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要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养护的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全力推进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工作。要按照《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保障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巡检、养护维修的经费;对于桥梁结构检测和特殊检测以及危桥加固改造,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任务顺利完成。要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清理违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严格控制道路挖掘,依法惩处破坏城市道路桥梁行为,确保城市道路桥梁正常运行。为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应急处理,省厅将聘请省内道路桥梁专家学者成立吉林省道路桥梁专家库。各地要修订完善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落市救援物资和设施设备,并按时组织演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9月底前,组织对城市路网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及公交专用道配置、背街小巷改造、停车设施建设,城市桥梁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估、桥梁维护及改造、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档案建立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联  系  人:王江河    刘思彤 

  联系电话:0431-82752606    8117571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相关信息统计表 

          2.吉林省城市桥梁管理基本信息统计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