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轻信"能人"办工作 汇去9万元工作没办成
最近,27岁的长春女孩王雨突然有了轻生的念头。原来,一年多以前,在外地工作的王雨想在长春找一份稳定的正式工作,她通过高中同学吴雪认识了孟楠,孟楠将一个叫王磊的“能人”引荐给王雨。王磊称花9万元就能将王雨安置到汽开区某知名企业成为一名正式工。王雨信以为真,让家人给王磊汇去9万元钱。可是时间过去了一年多,王雨的工作不但没有办成,办工作的9万元钱也只要回来两万元。“每次要钱,他都有各种理由推托,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1日,王雨给长春晚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
一次面也没见着 汇去9万元
王雨大学毕业后在内蒙古自治区找了一份工作,由于工作地点离家很远,王雨便有了回长春工作的想法。
“吴雪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她得知我的想法后,说其初中同学孟楠经常帮人办正式工作,已经办成好几个了。”王雨说,2015年5月21日,她赶回长春见到了孟楠,“见到他之后我才明白,他以前帮人办工作都是扮演一个中间人的角色,实际幕后办事和收钱的是另外一个人王磊。”
王雨说,一个是好朋友吴雪,一个是吴雪信任的初中同学孟楠,她对办工作一事深信不疑,便打电话让家人给王磊汇去9万元钱。
3次面试后没信儿了 她怀疑上当
钱汇出去没几天,王雨接到了王磊的电话。“你准备一下去面试吧,我给你花钱找的熟人对你进行第一轮面试,等第一轮面试过关以后,再让他疏通关系让你通过第二轮和第三轮面试和笔试。”王磊说。
王雨欣喜不已,精心打扮一番来到汽开区某知名企业的一处会议室接受面试,可是面试的内容让她感觉有些奇怪。
“只有我一个人去面试,面试官也只有一名中年男子,我要应聘的是办公室文员工作,可是他只问我多大年纪,以后会不会专心工作等问题。”王雨回忆说,自己以为是因为找了熟人的缘故,便没有想太多,“可是两天以后的第二次面试还是只有我和那名中年男子,问的问题也和第一次面试相似。”
王雨心生疑惑,不过9万元钱已经花了,她只得继续“配合”。
“第三次面试时,还是同一名男子,所考的问题仍然是一些与工作和所学专业无关的内容。不过应聘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另外一名年轻女孩,她是由父母陪同去的。”王雨说,原本以为走过3次面试的“过场”之后,就能很快接到录用的通知,然而事与愿违,“王磊说让我等消息,可是我一直没有接到该企业打来的电话。直到去年11月份我才意识到,这份工作是办不成了。”
9万元只要回来两万元 剩下的钱难讨
“我找到孟楠和吴雪想要回9万元钱,孟楠很快帮我要回来两万元。”王雨说,她每隔几天便会打电话给王磊,催要剩余的7万元钱。
然而,王磊有时候说自己在外地出差,等回来就还钱,有时候说钱用于做生意,暂时凑不上,有时候说会出去先借钱还,可是没有借到……自王雨给其汇款算起已经过去了18个月,王磊仍然没有把剩余的7万元还给王雨,而且手机号码也变成了空号。
在征得王雨的同意后,记者拨通了中间人孟楠的电话。
“王磊是我以前的同事,3年前他辞职不干了,我现在还能联系到他。”孟楠以不方便为由,拒绝透露王磊的手机号码,“我会继续帮王雨讨回她剩余的7万元钱。”
“我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般,弟弟还在读高中,这些钱是父母的全部积蓄。”王雨说,她目前的心理压力非常大,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我后悔不该轻信他人,我对不起父母……”
汇款凭证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在王雨与王磊所签订的一份“就业合同”中写着:“……乙方(王雨)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甲方(王磊)不予退款:违反国家法规、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者;向甲方隐瞒自身自然条件、不符合工作条件者;在试用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自行放弃离开企业者;由甲方组织,乙方经面试合格并被企业录用者。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没能与企业签署相应合同,甲方全额退款……”
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王雨维权需要搜集哪些证据?昨日14时许,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的杨启浩律师。
“王雨和王磊虽然签订了‘就业合同’,但是协议双方履行的法律关系实质是王女士出钱,王磊为其安排工作。从法律上讲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本身花钱办工作一事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杨启浩说,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王雨有权要求王磊返还此前为办工作支付的7万元好处费。
杨启浩建议,王雨应该搜集当初的汇款凭证、银行流水,能够证明向对方支付费用的银行单据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