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做好两节工作

28.12.2015  10:39

   中国吉林网12月27日讯 27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集中对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要切实组织开展好元旦后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集中下基层实施脱贫攻坚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省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百万党员参与帮扶的方案》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落实好各项扶贫、惠民政策,解决好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及各项救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要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救助服务工作和以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活动。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加强产运销衔接,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要根据节日期间的消费需求,精心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产运销衔接,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应急调控预案,强化市场信息发布,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收储投放机制,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保证节日期间城乡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食品药品可追溯体系推广应用,重点加强对肉类、乳制品、食用油、水产品、速冻食品、饮料、酒类及奶制品等的检验检疫,确保人民群众吃到安全放心食品。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等方面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和商业欺诈行为,尤其要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向农村消费市场倾销的行为,突出搞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城乡消费者利益。 切实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供需衔接,确保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稳定供应,千方百计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三、开展具有吉林特色的文化活动,营造欢乐祥和节日氛围。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使“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提供更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吉林特色、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节目,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扎实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依法查处各种网络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文化环境,创建平安文化市场。要丰富节日旅游产品,改进旅游服务,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切实做好春运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要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和舆论引导,保障节日期间运力供给。要加强票源信息、运行时刻、出行提示等出行信息服务,针对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特色购票服务。重点抓好运输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危险物品的检查,严禁烟花爆竹等进站上车(船、机)。特别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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