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劝架被打 坚持依法办事打人者被拘
“能好好说话别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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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本报报道了长春市民王先生因上前劝架却反被打,后期经过警方调解处理,打人的一方意识到错误,想要私下解决,但是王先生坚决不同意。
“哥们,我今天早上刚去过派出所,打人的已经被拘留了,这回我满意了。”19日,王先生联系记者说打人的一方已经被拘留了,记者随后联系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打人者已经被依法拘留了。”
公安局:打人一方被拘留
据了解,1月18日晚上,打人一方的家属来到王先生家要求和解,但是王先生并没有同意,“就是问我要多少钱,我说我不差钱,不用拿钱,就是依法办事就行。”王先生说,对方一共两人,见他不同意,就离开了。他还很纳闷,自己的家庭住址怎么会被对方知道的?
19日早上,王先生再次来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民警告诉他打人的一方已经被依法拘留了,“就得这么做,犯了错就得得到应有的惩罚,不然谁都能随便打人了。”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打人者已经被依法拘留了。”
虽然对方已经被拘留了,但是王先生现在很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我的电话和家庭住址现在对方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谁告诉的?这是透露了我的隐私,如果以后我和家人遇到麻烦怎么办?我要追究到底是谁透露的!”王先生说。
支持:不能说打人就打人
本报报道此事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很多人拨打本报热线说出自己的看法,这其中有支持方,也有不太赞同的一方。市民孙先生表示,他很赞同王先生的做法,现在社会很需要王先生这种见义勇为的人。
“这种人就得依法处理,要不社会上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多,不管多大事儿,也不能说打人就打人,有钱就了不起?就能为所欲为?社会要想发展,就不能助长这种嚣张气焰。”孙先生说。
李先生认为,大家应该向王先生学习,但是前提是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
“说实话,现在人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怕麻烦,挨骂挨打就不说了,还不一定会落下什么好名声,但是他这么做是值得提倡的,应该给他点个赞,‘这种人’就得拘他。”李先生说。
对方:认识到错误就可以
市民赵女士则不太认同这种做法,她觉得有时候人不能太较真,对方已经意识到错误了,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改过自新,而不应该这么不依不饶,毕竟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总得给别人留点余地嘛,再说人家跟公交车司机都和解了,有什么要求可以提,我觉得他是在较劲儿。”赵女士说。
韩先生则在为王先生担心,态度这么坚决会不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对方会不会打击报复?我觉得有点不值当了,警察已经批评教育了,他要是再犯错自然有警察管,咱们就是平常老百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韩先生说。
律师:隐私被透露可追究责任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表示,如果王先生因为隐私被透露想要追究责任的话,在确认想追究的对象后要有足够的证据才可以,“对方完全可以说是通过社会关系得到的,现在有的人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可以了解到一个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宗丽娜说。
同时她也提醒王先生注意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近期可以先到别的地方居住,电话号码也可以选择更换,总之要有一定的防范措施以免以后遇到麻烦。
记者 马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