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舅子欠21万不还 判决下来遭遇执行难
如今,张保国得了肾癌缺钱治病,所以他希望对方尽快还钱
对方欠钱不还,催债无果,家住黑龙江省嫩江县前进镇的张保国把前小舅子王继芳告上法庭,此事在 长春 市双阳区法院开庭,经过判决,要求王继芳一次性支付张保国所欠的21万元及利息6000元。可是判决书虽然在去年12月12日就下来了,但2014年一年的时间里,对方也没有支付欠款。
58岁的张保国在2004年6月29日发生车祸,当时他获得了一笔补偿金。2012年4月3日,王继芳急需用钱找到张保国,当时张保国也犹豫了,但一考虑到王继芳是前妻的弟弟,而且这么多年来信誉都不错,就决定借给他21万元,并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但对于还款的期限并没有做具体的约定。
自从借款之后,每个月王继芳都会给他支付利息。然而,从2013年8月开始,王继芳就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这时候,张保国才知道王继芳做生意赔钱了。一看钱还不上了,张保国从黑龙江多次往返到双阳区去寻找王继芳,可每次见面都没有结果,一气之下,张保国将王继芳告上了法庭。张保国之所以急着拿回这笔钱,是因为去年6月份,他被查出来患上了肾癌,摘除了一个肾,还需要进一步治疗。
昨日,记者看到了2013年12月20日,双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上面写着:王继芳应一次性支付给张保国借款本金21万元及利息。拿着判决书,张保国找到王继芳希望对方能够履行,可是一等就是一年也没有任何消息。昨日,张保国再次来到长春,可是得到的结果还是继续等。
那么,既然判决书已经下了,到底王继芳为啥还不还钱呢?昨日傍晚,记者联系上了王继芳,对方表示,自从做生意赔钱后,他就开始打零工,每个月能赚几千元钱,可是如果靠着工资还钱有些不现实,于是他就想到了把家里的房子卖掉。然而,在2013年6月份,王继芳与妻子离婚了,房子被判给了妻子,现在想要卖房子,他自己说了不算。他表示,他已经和前妻商量了,对方也同意卖房还钱,房子是80平方米,市场价在24万元,目前有一个买主预计在明年3月份能把房子买下来,他只要把房子卖掉,就会支付张保国一部分钱,其余的欠款再慢慢还。
城市晚报 记者 王秋月 赵毅亮 实习生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