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油补”资格申请首日长春司机反应平淡

21.11.2014  10:26

  20日是2014年度城乡道路出租车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的第一天。记者走访发现,截至当日15时,仅有60人前来进行出租车“油补”资格申报。

  当日10时许,记者来到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大厅,已陆陆续续有人前来办理业务,但办理2014年出租车燃油消耗补助资格申请业务的人却不多。对此,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一些车主还不知道今年“油补”资格申报已经开始,或是申报材料没有准备齐全。

  据介绍,今年出租车燃油消耗统计申报工作分燃油消耗申报和补助资格审查两个阶段。“油补”资格申请时间为11月20日~12月26日。市区个体出租车经营者可按居住地分时段进行“油补”资格申报。其中,居住地在朝阳区、高新区的个体出租车经营者,于11月20日~27日进行申报;南关区、净月高新区的在11月28日~12月5日进行申报;二道区、经开区的在12月8日~12日进行申报;绿园区、汽开区的在12月15日~19日进行申报;宽城区及各区补录的在12月22日~26日进行申报。12月29日~31日为2014年“油补”资格审查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或未通过燃油消耗资格审查的车辆,将不能获得2014年度“油补”。    (记者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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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补助资格?

  市区出租汽车企业需要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输入企业补助资格认证信息,出租车企业所属车辆由本企业进行燃油消耗补助资格申请,并将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成册,加盖公章上报至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

  市区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到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业务大厅进行出租汽车燃油消耗补助资格申报,需携带《道路运输证》原件、《运营许可决定书》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工商执照》副本原件。

  市区经营者(企业及个体业户)的“油补”申报时间为2015年1月5日~30日。各县(市)区运输管理所(出租办)需要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申报工作。2015年2月2日~13日为数据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