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提醒农民:购种需要5项注意

22.03.2017  01:39

  松花江网讯      春耕将至,当前正是农民朋友选购种子的旺季。为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市农委总结出选购种子的5条注意事项,供广大农民朋友参考:

  要到证、照齐全的种子经营单位去购种。不要购买流动商贩或证、照不全单位的种子。

  要看种子包装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及《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规定。查看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如:种子纯度、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特征、特性及栽培要点;保质期、检测日期;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点、地址、联系电话;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及品种审定编号、植物检疫证号等。

  要避免盲目求新。任何新品种都有一定的适宜区域,农民应该参照其特征、特性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品种,避免选错品种和越区种植。  

  购买种子时,应向种子销售商索要发票或信誉卡等购种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于种子出现质量纠纷后,作为向种子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的依据或作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的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购买种子后,要注意检测种子发芽率。购种后要及时做发芽试验,发现有质量问题达不到标签标注的发芽率标准,应及时与商家沟通退换。    (江城日报记者/王久权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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