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政府召开全县环保工作推进会

23.05.2017  10:31

   

  

      5月22日,农安县政府召开全县环保工作推进会。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事涉各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明确指出:省、市、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承担相应责任。长春市明确:生态环保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工作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事,环保部门切实负起综合协调和严格执法责任的同时,各乡镇、园区和相关部门也要把各自承担的生态环保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落实水、气、土方面的重点环保整治任务。围绕国家、省市“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要求,县政府已确定2017年度“水十条”14类62项、“气十条”9类32项、“土十条”7类15项,总计109项重点环保整治任务,共涉及32个牵头部门、2个园区和22个乡镇,一定要迅速落实、整改到位,重点要实施好伊通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县城小锅炉淘汰和超标锅炉治理工作。要做好环保高风险点的监控。要努力克服解决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环境信访隐患较多、环境治理资金保障不足等困难和问题,全力抓好亚泰水泥、新大石油、电厂、隆源化肥、污水厂、垃圾填埋场、水源地、波罗湖以及涉及生态环境的农林、草原、水利等高风险点的整治工作。同时,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要求,全力做好各项环保高风险点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