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下放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权限的通知

13.11.2015  09:44

吉建招〔2015〕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决定进一步下放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权限。将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监管的国家或省立项的总投资额7000万及以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下放至项目所在地进行招投标监管。 

  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