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果专项督查反馈意见的通知
吉建函〔2017〕48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6月12日至16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和中海油、中国安科院专家组成的国务院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六督察组,对吉林省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成果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就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切实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隐患的规划督导,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统筹油气管线安全布局提出意见,通知如下:
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安监主管部门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的协调与沟通,将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隐患整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以安全为前提,征求安监主管部门意见,充分考虑油气输送管道的固有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与油气管道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从新近项目以上消除因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隐患;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油气管道专项规划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核发油气输送管道和相关设施的“一书三证”,进一步加强管道规划、设计、施工、投产和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