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公路拟长期收费 不再规定具体收费期
7月21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稿对收费公路的期限进行调整,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拟不设收费期限,特许经营收费公路一般不超30年,经营期满后,与处于偿债期的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另外,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高速公路可以继续收取养护管理费。这意味着,未来我国的高速路拟将实行长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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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期限调整 只要高速在建收费就不停
据了解,有关高速公路收费期限的更改是此次修订稿修改的重点,按照2004年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营性收费公路最长不超过30年。
修订稿对两类高速公路进行重新定义,政府还贷性高速公路称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拟不再规定其具体的收费期限,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
另外,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称特许经营公路,其经营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是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经批准可以超过30年。特许经营公路中的高速公路经营期届满后,由政府收回统一管理,与本行政区域内处于偿债期的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实行相同收费标准,统一收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对此解释道,未来,我国的高速路将实行长期收费。也就是说,在行政区域内有一条高速路在建设,其余高速路的收费便不会停止。
另外,政府统一管理的高速公路在政府债务偿清后,可按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和保障通行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收取养护管理费。
去年,京港澳高速河北段经过扩建之后,重新计算了收费经营期,此事引起舆论关注。修订稿对此种情况给予明确:“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或者将一级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且增加政府债务或者社会投资的,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者经营期限。”
释疑
为何要调整收费期限?用路者付费兼顾效率公平
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目前,我国收费公路面临巨大财政负担,随着新建高速路的不断增加,财政压力会更加沉重,这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另外,目前的高速公路由分割式的路段管理逐渐转变为集中统一的路网管理,现行的以路段为单位核算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模式,难以适应高速公路的网络化运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提到,公路虽是公共产品,但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实行免费修建。它的资金来源不是税收就是收费,而收税和收费之间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取消收费的结果就需要大幅增加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