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追逃新闻发布会
07.11.2019 07:30
本文来源: 公安厅
陈雨点: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今年4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10起重大涉黑案件攻坚和20名重特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深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省公安厅决定将王占伟等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列为省公安厅A级通缉逃犯,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海滨先生,请他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岳喜田先生、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政委杨健先生、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队长郑义先生,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关注。
下面,首先请黎副厅长介绍情况。
黎海滨: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吉林省公安厅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以诚挚的谢意。
在今年4月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开展的“五个一批”重点攻坚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举全警之力,凝心聚力,克难攻坚,集中开展了10起重大涉黑案件攻坚和20名重特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10起重大涉黑案件攻坚,共刑事拘留202人,破获刑事案件220起,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66亿元。其中,长春市刘聃等4起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曹胜等4起案件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白城市张磊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20名重特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全部抓捕到位。其中,通过深入宣传发动、政策攻心,促使李文忠等6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过多措并举,强力攻坚,将马世红等14名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相继抓捕归案,如期完成既定工作目标,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10起重大涉黑案件攻坚和20名重特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在20名重特大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抓捕工作中,通过群众提供线索抓获13人,占总抓捕数的65%,省公安厅共向提供有效抓捕线索社会群众发放奖金76万元,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再次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省公安厅决定将王占伟等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列为省公安厅A级通缉逃犯,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希望在座的广大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介广泛宣传,公布线索举报渠道、在逃人员信息和举报电话,最大限度争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在逃人员线索,对提供有价值抓捕线索或协助抓捕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省公安厅将按照每名逃犯奖励2至10万元标准兑现奖金,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追逃工作。
此次公开悬赏缉捕的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王占伟,男,汉族,1980年12月12日出生,身高183厘米,身份证号:220181198012127131,户籍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兴港街道,系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辛警官,电话:13804448713、13674427555。奖励金额10万元人民币。
平吉双,男,汉族,1977年4月8日出生,身高174厘米,身份证号:220112197704084016,户籍地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系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殷警官、李警官,电话:18043052888、13944031111。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王海涛,男,汉族,1972年4月4日出生,身高172厘米,身份证号:22020419720404331X,户籍地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周警官、王警官,电话:13943273999、13704406096。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孙佰江,男,汉族,1969年2月1日出生,身高185厘米,身份证号:220621196902010236,户籍地为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系吉林省抚松县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郭警官、李警官,电话:18543908201、18543908522。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冯玉青,男,汉族,1962年7月9日出生,身高170厘米,身份证号:220621196207090430,户籍地为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系吉林省抚松县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郭警官、李警官,电话:18543908201、18543908522。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李树秋,男,汉族,1974年7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232321197407238219,户籍地为黑龙江省海伦市双录乡,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尚警官,电话:17055510005、18543061539。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林雪峰,男,汉族,1982年8月16日出生,身高170厘米,身份证号:22032419820816371X,户籍地为吉林省双辽市柳条乡,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尚警官,电话:17055510005、18543061539。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赵明华,男,汉族,1983年4月9日出生,身高172厘米,身份证号:220382198304091019,户籍地为吉林省双辽市辽北乡,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尚警官,电话:17055510005、18543061539。奖励金额5万元人民币。
于帮杰,男,汉族,1971年1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341222197112027911,户籍地为安徽省太和县大庙集镇,系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侯警官、李警官,电话:18043600127、18043607630。奖励金额2万元人民币。
崔永江,男,汉族,1973年2月28日出生,身高168厘米,身份证号:22022119730228683X,户籍地为吉林省永吉县万昌镇,系吉林省桦甸市公安局侦办的涉黑犯罪组织成员。举报联系人:张警官、辛警官,电话:13804448713、13674427555。奖励金额2万元人民币。
对上述涉黑在逃人员,公安机关不提倡人民群众直接抓捕,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一经发现有关线索,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办案单位民警提供抓捕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提供有效抓捕线索的群众及时兑现奖励。
陈雨点:
感谢黎副厅长。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自己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国吉林网记者:请问岳喜田局长,此次公开悬赏追逃工作有什么具体安排和部署?
岳喜田:为保证缉捕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一要加强领导,全力保障。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悬赏通缉涉黑在逃人员的缉捕工作,精心研究制定抓捕行动方案,迅速部署落实,科学调配警力,力争11月15日前将这10名逃犯全部缉捕归案。涉案地(市)州公安局长是缉捕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协调抓捕工作,抓好责任落实,解决保障性问题,确保追逃工作顺利开展。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要直接组织指挥缉捕行动。对每一名在逃人员都要成立研判和抓捕工作专班,精准施策、全力攻坚、取得实效。二要合成作战,强化措施。各地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一盘棋思想,各警种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打好整体战、合成战、攻坚战。刑侦、治安、交管、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要在场所清查、设卡拦截、街面巡控、蹲坑守候等工作中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情指、网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加强区域协作配合,在逃人员户籍地公安机关要主动协助立案地公安机关开展缉捕行动,深入摸排在逃人员家庭关系、社会关系,主动上门规劝,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要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充分整合各类情报信息资源,依托警务云、大数据系统,为落地核查和深入经营创造条件,具备抓捕条件的,全力开展缉捕工作,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缉捕任务。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省公安厅将发布王占伟等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公开悬赏通缉信息,通过媒体、网络向社会公布。在逃人员涉案地公安机关也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介广泛宣传,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公布在逃人员信息和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举报逃犯线索,逐人公布悬赏金额。对提供有价值抓捕线索或协助抓捕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省公安厅将按照每名逃犯奖励2至10万元标准兑现奖金,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劳动新闻记者:请问杨健政委,能否介绍一下此次公开悬赏缉捕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的相关工作背景?
杨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进入收尾阶段、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的关键时刻,10月11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思路,提出对黑恶势力要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的明确要求。10月2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胡家福主持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和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调研专项斗争讲话精神,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以打开路,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做到打狠打疼、打准打实、打深打透,努力以打击新战果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突破的总体要求。省公安厅迅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强化措施,着力加大破案攻坚、重点治乱等工作力度,并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在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中选取王占伟等10名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公开悬赏缉捕,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的目标要求,彻底铲除黑恶团伙余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安全隐患,也为圆满完成今年的“深挖根治”扫黑除恶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商报记者:请问郑义队长,能否对重特大涉黑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相关政策做一下解读?同时,对依法举报和提供涉黑在逃人员线索有功人员如何兑现奖励措施?
郑义:首先,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在逃人员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投案,或者向其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投案的,都属于自动投案。凡是投案自首或有立功表现的在逃人员都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投案自首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投案,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的;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均可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机关正告所有在逃人员,放弃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早日主动投案自首,争取立功和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也诚挚希望和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追逃行动中,踊跃举报和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涉黑涉恶在逃人员线索,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研判,梳理甄别,对经核实后有效线索进行深度经营,最终依据该线索抓获在逃人员的视为有效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据《吉林省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主动联系线索提供有功单位和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并对举报人、线索提供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同时,对隐藏、包庇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或为其逃避法律制裁提供便利条件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陈雨点: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的参与!
2019-10-29 15:42:00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7.11.2019 07:30
聚焦短板 压实责任 以“求极致”的标准 办好涉黑涉恶案件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尹伊君主持会议并讲话
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