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工商局全面提高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水平

06.11.2014  17:42
      近日,吉林市工商局召开全市系统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工作会议,各直属局、派出分局主管局长、注册科长和市局机关企业处、个体处、信息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下发了《吉林市工商局2012年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检查的内容、范围和市场主体数据清理、录入、校准(纠错)、补录的方式方法以及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检查的工作要求。同时,集中研讨了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市工商局副局长于恩超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指出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迎难而上,真抓实干,扎实有效地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提高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水平,确保在国家总局和省局检查验收评比中取得好成绩。同时还就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检查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把市场主体数据质量建设检查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地搞好市场主体数据的清理、录入、校准(纠错)和补录工作,并且抓好日常各环节的数据质量建设。
      二要扎实工作,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检查数据项范围、评分细则中的标准及要求,将各类检查数据与书式档案进行对比和清理,查遗补漏、纠错改正。要做到电子数据与书式档案一致,数据总量与统计报表一致。要结合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已经下发和即将陆续下发的问题数据,运用省局数据检测系统经常检测,针对检测出的数据质量问题抓紧研究,认真分析数据质量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制定有效的方案,逐项排查,及时整改,科学、合理、有序地加以解决,不折不扣地完成市场主体数据的清理、录入、校准(纠错)和补录工作,并避免产生新的问题。尤其要对较为突出的冗余数据、黑牌企业、一人公司问题数据等重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还要及时清理综合业务平台上的未办结数据。实事求是,扎实工作,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务求数据质量建设取得实效。对属于系统软件方面的问题要列出清单,综合列出不同问题,会同本级局信息管理部门研究后,上报市局相关处室和信息中心,以便上报省局研究解决办法。对属于其他疑难问题本单位难以解决的,也要及时上报市局有关业务处室和信息中心,以便及时研究解决或上报省局研究解决。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业务数据清理、录入、校准(纠错)和补录等相关工作。
      三要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市局设立两个督导组。一是内资、外资企业登记及年检数据质量督导组,由市局企业处牵头;二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及年检数据质量督导组,由市局个体处牵头。督导组的职责:一是组织本业务条线的各单位充分认识数据质量建设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搞好数据质量建设以及总局数据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二是按照已签订的“数据建设责任书”督促本业务条线的各单位做好源头数据的采集工作,抓好现有数据的清理、录入、校准(纠错)和补录工作,并且注重在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抓好数据质量。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市局将把这次市场主体数据进一步清理、录入、校准(纠错)、补录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安排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到位,督促检查不认真,数据质量建设不符合规定要求,给市局造成影响的有关单位、部门和领导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从重扣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