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阳光生产试点现场会在四平召开

19.10.2015  09:06

走进食品生产加工车间,通过参观走廊的玻璃幕墙以及摄像视频设备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尽收眼底。10月9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四平市组织召开全省食品“阳光生产”试点现场会,大力推广这种“透明+视频”的食品生产车间建设模式,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根本,诚信是企业的生命线。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阳光生产”工程的推广正是我省落实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又一有力举措。据了解,食品“阳光生产”工程将采用“透明车间”和“视频车间”两种展现形式,企业通过在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开设参观走廊(玻璃幕墙、玻璃窗)或安装摄像视频设备,把食品生产环境及原辅料投放、生产加工过程、成品包装等关键环节实时展现在监管人员和公众面前。企业安装摄像探头的数量应以满足监控区域全覆盖为标准,并能够实现视频信息与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传输。

“为广开监督渠道,促进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生产、自律生产,四平市已组织5家食品企业进行了“阳光生产”试点建设。”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黄亚斌表示。同时,还会组织“阳光生产”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实施“阳光生产”工程的积极作用,促进监管部门、企业、消费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努力构建“企业生产透明化、政府监管多样化、社会监督常态化”的良好共治格局。“经过改造,我们的车间变成了工业旅游观光点。消费者可以现场目睹食品生产的真材实料,亲身体会了解食品出厂的流程。这对拉近消费群体与企业间的距离,消除彼此间的不信任,创造和谐消费环境,起到很好的作用。”四平市宏宝莱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高海军欣喜地说。

值得一提的是,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引入“互联网+”理念,在10户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了食品阳光生产行动。通过信息化平台的开发与应用,实现了对食品生产安全信息的收集与共享。不仅监管人员可随时查看企业生产情况,而且消费者可通过网络链接,同步在互联网上看到企业生产的实时画面,实现了企业自我管理、执法远程监控、社会公开监督三大功能。食品生产规范有序、监督管理依法有据、消费者心知肚明,带来的不仅是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的升级,也会从根本上保障食品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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