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成果丰硕
在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省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各界商标品牌意识不断增强、商标注册数量持续增长,商标品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品牌建设工作,每逢五年规划之初,专门出台“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指导性文件。2016年,由省工商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扶持政策等方面对“十三五”期间全省商标品牌的发展规划了基本蓝图。此外,“扶持商标品牌发展”措施已写入全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知识产权强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等产业政策。2011年至2016年,省政府累计向企业发放品牌发展专项奖励资金1.62亿元;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累计获得融资贷款13.68亿元,其中2016年贷款额6.33亿元。
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十二五”期间,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织《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监管座谈、行业发展论坛、商标知识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等活动380余次,积极营造人人懂法、认商标、识品牌的社会氛围;推行三书五进、一村一品、一所一标等行政指导工作法,发放“商标注册提示书、品牌建设指导书和商标使用预警书”24万份,着力加强商标品牌的梯队建设和分类指导;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全国性商标品牌展会、中国商标金奖评选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我省本土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针对商标印制和代理、酒类、农资、流通商品、儿童及学生用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保护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为重点,查处了牛栏山、柳河大米、绿伞、中国黄金、大嘴猴、迪士尼等一批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案件;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签署东北三省一区商标执法合作协议,强化了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提高了执法效能。2011年至2016年,全省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3094件,案值5772.49万元,收缴罚没款2421.48万元。
全省通过对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资源进行普查,指导规范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日常使用,推行“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商标+种植农户”模式,引导地标产品统一种植、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售后等措施,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发展成果明显:全省58件地理标志商标2016年的总产值接近300亿,直接或间接拉动就业人员近200万人,社会、经济效益实现双赢。以蛟河市的“黄松甸黑木耳”商标为例,商标注册后,品牌效应显现:使其秋耳价格从30元/斤上涨到近60元/斤,在长春农博会期间,最高售价甚至高达128元/斤;2016年,蛟河全市黑木耳产值达到21亿元,种植农户人均增收1000多元;中农交建四大国有银行罕见的同时在黄松甸镇设立了服务网点。
经过努力,全省商标品牌建设发展的红利已逐步显现:截至2017年1季度末,全省共有有效注册商标10954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51件、省著名商标1534件、地理标志商标58件,与2011年相比,分别增长118%、129%、107%、132%;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由57件增加到75件,增幅为31.6%。长春、吉林入选国家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一汽集团、修正药业入选国家实施商标战略示范企业;感康、东宝、修正、一汽、通化等知名商标跻身2015年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双阳梅花鹿”地理标志商标估值44.28亿元,位列“中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价值排行榜”第19位;一汽、红旗、金赛、万通、敖东、万昌大米、梅河大米等商标品牌入围“2016年中国品牌价值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