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2022年2月22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韩俊省长、韩福春副省长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批示,部分市县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徐亮代表厅党组做了题为《踔厉奋发 笃行不怠 努力开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努力奋斗,担当作为,全面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一是房地产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5.5%,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0.3%,对全省经济发挥积极拉动作用。二是建筑业改革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246.3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建筑业增加值959.9亿元,同比增长7.4%,对全省经济稳增长做出重要贡献。三是城市更新行动有序实施。全省22个城市启动实施356个城市更新项目,162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全省新建改造城市道路638公里,改造供热管网1102公里、供水管网482公里、老旧燃气管网85.6公里。完成老旧燃气“阀管灶”改造82万户。全省新增城市绿地902公顷。四平市成为2021年度东北唯一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四是城镇住房保障扎实推进。全省各类棚户区开工1.8万套,全省已累计分配公租房32.17万套,发放租赁补贴8.71万户。长春市新建公租房1000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930套(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五是村镇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24.5万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新增的5060户农村危房年内全部竣工。206个建制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省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范围已达到90%以上。六是绿色低碳循环推进力度加大。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将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融入老旧小区改造,67个社区达到绿色社区要求。在72个街道、4800个小区、4081家公共机构和1625所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辽源市被确定为北方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全省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5%以上。扶持第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2家,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19万平方米。七是行业突出问题得到系统治理。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力开展。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开展“5+20”物业治理专项行动,打造“红心物业”小区1690个,全省1749个弃管小区(栋)全部“动态清零”。停车场问题专项治理初见成效。八是住建领域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有效开展。开展了“两违”清查整治和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完成。市政公用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实施。城市内涝风险积极应对,城市雨雪冰冻天气保障有力。九是行业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进步。印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开展全省执法案卷评查,下发新版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推动实施“证照分离”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77个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均实现网上审批,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竣工验收备案全部实现电子证照管理。十是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提升。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实施发展、民生、安全、生态、党建“五大工程”。2022年,要围绕“五大工程”做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动产业振兴。加大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勘察设计行业加快繁荣,提升监管水平,优化服务能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大农民进城购房支持力度,有效防范项目风险,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优化住房公积金工作,规范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二是全面推进城市更新。2022年全省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142个,实施新改扩建17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00公里。建成7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5%。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全省新改扩建城市道路300公里,改造断头路50条。新建燃气管网300公里,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网900公里,建成燃气地下管网智能监测系统10家,完成燃气用户“阀管灶”改造100万户。改造供热管网1000公里。三是统筹开展村镇建设。在全省选择30个建制镇开展示范镇建设。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2022年年底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率达90%以上,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品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健全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辽河流域3000人口以下建制镇要确保年内建成处理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利用“吉林一号”卫星对全省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反弹现象进行排查整治。四是深入实施民生保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全省7个市县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26万套(间),推进棚户区改造。全省24个市县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2.04万套,计划新建公租房5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7.51万户。加快保障性住房空置等问题整改。做好棚改在建项目排查整治。实施一般建制镇D级危房改造。深化供热领域专项整治,修订《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启动供热大数据平台建设。启动物业治理11项重点工作,出台《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10个配套文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抓好停车场专项治理。出台《加强停车设施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完善停车管理制度体系。五是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加强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治理”,探索实行智慧化工地。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推动老旧燃气设施更新改造。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做好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加快住建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做好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六是持续促进绿色降碳。建设“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150处。扶余、靖宇、伊通等15个市县争创省级园林城市,东丰等17个省级园林城市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建设自行车专用道20公里。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年底前试点城市至少建成1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七是积极深化改革服务。落实《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统筹实施好12个行业专项规划。大力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深入企业倾听诉求,解决问题。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廉洁文明执法。探索“城市管理进小区”,解决小区执法难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八是扎实做好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各市(县)人民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同志以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450人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