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法院受案破10万 全市法官人均149.15件

12.02.2016  07:37

   法制网讯   2月5日,记者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5年,长春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5554件,首次突破10万件,占全省总量的27.1%。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9.15件,基层民事法官人均结案210.73件,平均1.18个工作日办结1件。

  据了解,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长春市两级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5554件,同比增长21.2%。2015年,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9.15件,位居全省首位,超出全省平均数37.77件。农安法院人均结案310件,人均收、结案数均列全省第一名。长春市两级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63116件,受理行政案件2134件,同比增长288.71%。两级法院公开裁判文书4534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