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04.11.2015  18:19

  11月3日上午,全国法院第三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把中国法院建设成为“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信息化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我们强调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涵盖司法理念、司法方法、审判执行方式、司法管理、司法保障等各方面,是全方位的现代化构建,必须发挥信息化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加快信息化与审判工作的高度融合,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深刻变革。
  
  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十三五”规划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把中国法院建设成为“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进司法公开全覆盖,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二是推进法院专网对人民法庭的全覆盖,同步建立全网络的状态监控和可视化运维系统,确保专网在人民法庭便捷好用、安全可控;三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网络和硬件设施升级换代,更好地满足审判工作和司法管理需要,满足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要。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经建成五大网系、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办公办案系统、执行指挥系统以及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对全国法院数据的集中管理,并就数据分析应用进行了初步探索。
  
  未来,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为领导决策、群众诉讼和干警办公办案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将加强对现有应用系统的整合,加强对司法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应用,大力提升人民法院的标准化工作水平。
  
  会议提出,未来的目标是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汪东伟)
  
  

文章来源:人民网-吉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