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委关于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30.06.2016  14:45

  (2016年6月29日)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自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推进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市委决定,授予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等20个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程新安等20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王辉等20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永吉县万昌镇党委等100个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授予张吉福等100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授予李淑艳等100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此次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他们来自全市各行各业,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是我市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反映了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市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努力在全市改革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模范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恪尽职守、艰苦奋斗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

  当前,我市“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实施“五项攻坚”,加速推进“六个吉林”建设,为实现我市“十三五”任务目标,促进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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