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女子银行卡内3200元钱分四次莫名被转走

05.12.2015  09:44

新文化讯(记者 唐奇)12月2日公主岭市民王女士的手机接连响起,打开短信一看,显示银行储蓄卡3200元钱分四次被转走。

短信来了钱没了

2日下午2点多,王女士正在自家店里,突然手机来了短信,“我打开手机一看,发现200元钱被划走了。”王女士回忆,她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到隔壁的银行看一下,到底出了什么情况。王女士说,她怀疑有人做了手脚。

我的店和银行一墙之隔,距离也就20米吧”王女士说,她拿手机往银行去的路上,手机的短信提示音又响了3次,每次1000元,加上之前支走的200元,3200元就这么没了。

之前曾网络购物

银行的工作人员帮我查了一下,说最后一笔划款发生在深圳,是转账还是消费则不清楚。”王女士说,这张卡她从不离身,最近一次使用是几天前,在网上买了个手机膜,“不过,我觉得手机不可能中病毒。”王女士说,她平时使用网络很谨慎,就怕中了病毒,也怕上当受骗,一般微信里让打开页面的小游戏她都不敢点开,所以,这次是怎么中招的呢?

王女士随后报了警。据王女士说,警方怀疑她的手机可能中了病毒,点了不该点的网页,给了他人可乘之机。不过,王女士对此并不认可,现在她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钱存在银行都能没,太不安全了。

■特别提醒

不要轻易点开带链接网站

据警方介绍,手机或电脑只要中了病毒,就会泄露银行密码等私人信息。这样的话,骗子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通过手机将钱款划走,“如果有APK、URL链接字样的,千万不要点开。”该民警说,还有利用伪基站发短信的,和银行客服电话很像,只差一个数,也带有链接,点了会进入钓鱼网站。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若银行卡盗刷的交易渠道为POS,那么王女士可以在完成“本人和银行卡在盗刷时与盗刷地相隔甚远”这一举证责任后,有权要求发卡银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邮政局与焦长年存单纠纷一案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问题的函复》的规定,举证证明持卡人对密码泄露存有过错;若发卡银行举证不了的,则应当承担支付被盗刷款项的民事责任。

■相关案例

卡内35万余元被转走 法院判银行支付

长春市民杜女士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2014年3月4日,她突然收到四条短信,提示该卡以异地消费的形式分四次共转出人民币35.06万元。

该案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该银行支付上诉人35.06万元及相应存款利息,为终审判决。在该案中,法官认为杜女士的证据足以对真卡交易形成重大质疑,且杜女士事发次日一早就到银行说明了情况,银行应通过银联向商家调取并保存相关证据,但银行就此未能提供任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