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惯偷换套路作案 被同一个派出所抓了
他是一个惯偷,而且是习惯性“搬家式”盗窃。他是一个警察,当时是副所长,目前已经当了所长。他俩的交集,到目前为止共有两次。一次,是他把他抓了,另外一次,还是他把他抓了。
似曾相识的“搬家式”盗窃:废纸壳也不放过
春节前一段时间,桦甸市永吉街道孙家屯多发盗窃案件。有10多户居民先后报案称,家中养的鸡鸭鹅不见了。个别居民反映,家中现金、手机或者数码相机被盗。
民警接到案件后开始了侦查工作。通过摸排走访,大致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的时候,另外一起案件又发生了。此次盗窃手法有些似曾相识。
此事发生于去年12月份的一天。被盗住户是一个等待拆迁的闲置房,屋内还有些东西。嫌疑人弄了个人力三轮车,强行推开木帐子,进入屋内装走了能装走的东西。包括暖气片、铁栅栏,甚至已经打包好的废纸壳也被搬走了。
嫌疑人拉走了两车,第三次又来,把东西装好了准备离去的时候,房主回来了。嫌疑人弃车而去,逃跑了。房主报案了,案子又到了永吉派出所。
这次,民警再次确定了嫌疑人就是于某。因为,他之前被永吉派出所抓过,作案手法就是“搬家式”盗窃。
曾多次“搬家式”盗窃而入狱
于某是桦甸市人, 今年36岁。他从1995年至今,有4次因盗窃罪被羁押。第一次是在1995年,他刚16岁,被判劳动教养两年。其后,1998年、2000年、2003年他分别又因盗窃罪被捕入狱。其中,最后一次被判刑14年,直至去年10月份才出狱。也就是说,他出狱后不久又作案被抓。从16岁左右开始,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中度过的。
据永吉派出所副所长刘刚介绍,于某2003年被核实盗窃作案98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其中有许多就是“搬家式”盗窃。
“他盗窃的物品,基本是家里有啥,能搬走的,他就搬走。当时,大家开玩笑,称他是‘搬家王’”刘刚说。
被同一个派出所抓过两次
2月24日,大年初六,永吉派出所辖区又发生一起盗窃案件。这次,民警掌握了其行踪,并通过走访发现他最后的落脚点应该在孙家屯附近。
“我们怀疑他就住在这个村子中,便展开了布控。”永吉派出所副所长李长友介绍,经过走访,终于在2月26日确定了其具体落脚地,一个亲属家。随后,派出所部署警力准备抓捕。
“当时,他在屋中不出来。民警和他对话,叫出了他的名字。告诉他早晚都那么回事,别试图抵抗或者逃跑了。”刘刚介绍,于某听到喊话后,就自己从亲属家中出来,被警方带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带队抓捕他的是永吉派出所所长韦庆国。2000年,于某盗窃案发,也是韦庆国带队对他实施的抓捕。这个场景,也是那么的似曾相识。带队的、被抓的,还是那两个人。区别是,带队的韦庆国当时是副所长,现在已经升任所长。被抓的于某,当时是盗窃案嫌疑人,蹲了4年监狱后,还是盗窃案嫌疑人。
此次已经核实22起盗窃案
据刘刚介绍,于某到案后供述盗窃作案30余起。目前,民警已经核实了其中的22起。初步估算,涉案金额万余元。
他是怎么走上这条道路的呢?李长友介绍,于某自小父母离异,缺乏家庭管教。后来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他很多时候是自己一人生活,没人管,就偷鸡摸狗维持生计,最终愈演愈烈,难改恶习。
目前,于某已被刑拘,此案在进一步工作中。
新文化网(李洋 杨晋浩)